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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锯的仙姑缓弦一曲凭栏奏,俗事几多入梦吟
April 13 贺新郎 清明己丑清明,于沪上返京拜祭先祖。归而得词,聊寄追思。
千里求一拜,更挟来,江南烟雨,北国寒气。灵前拂尘亲侍扫,娇问先人安好?眉低处,幽情暗恸。十年一觉邯郸梦,正酣时,犹闻青竹杖。却惊起,风骤骤。
故人翩然乘鹤去,任凭他,戎马倥偬,功名身后。碧落黄泉终携与,知否来生相守?怅怅也,罔猜先祖。若待英魂归向此,当共我,把酒话长篇。无奈何!阴阳隔。 March 01 掉魂冯唐的文字简直就是强盗。不由分说把我的魂儿掳走了。
我的魂儿很少掉,好几年前掉了一次,一直也没能装回到躯壳里。掉魂的感觉挺刺激的。就好像打破体温计。里面的水银刷拉拉滚落一地,白晃晃亮晶晶的,跟荷叶上的露珠一样冲你盈盈浅笑,像是等你一粒一粒把它们捉起来,再拼成个动人图画。但是你一伸手,它们又从你指肚上滑脱,开你的玩笑,叫你无论如何也捡拾不起。我捉了几次,也一度迷醉于此;但是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我属于那种很变态的,可以时刻保持理智的人。知道汞蒸气有毒,这样玩下去,能死人。
我琢磨了半天。我觉得,承蒙我党的革命传统教育,我是一不怕苦二不怕死的人。然而死则死矣,却当壮怀激烈。死在敌人手里,那叫光荣牺牲;连个响动也没有,被自己挥发出来的魂魄给毒死,属于自杀范畴,不但党不给记功,我自己也觉得智商情商受到侮辱。于是我拿了点硫磺粉,往我纯真的魂魄上洒了一层,找个簸箕撮了,好歹保得没有魂飞魄散,却也再装不进体温计。我看着这些魂儿的碎片啊什么的,一时也没了主意。装也装不回去,勉强装回去也跟以前不一样;扔了也不成,魂儿要没了我行走江湖虽然从此轻装上阵,但是心里空个洞,也就没了行走江湖的意思。我于是就坐在簸箕那守着,看书写字看风景看戏,修身养性,等着自己哪天世事洞明好白日飞升。
我有时候看着各种各样的书,风景,和戏会乐,有时候会哭,有时候会哭笑不得。每到那些时候我就听见簸箕里面的魂儿在那叫,叫的我心尖痛;堵上耳朵没有用,我的魂儿虽然离了体,我听他们也用不着耳朵。我的魂儿叫的我心尖痛的时候,我就拿出笔,写字,写不出来就抄诗,没诗可抄就抄古文(当然啦还没有变态到抄经文),写完抄完以后,最经典的做法是付之一炬,但是我胆小,不敢划火柴,又怕被当成纵火犯,所以想想还是别那么激进,胡乱扔到图书馆垃圾桶就算了。我每次这样做完,面目狰狞的朝簸箕扫上一眼,目光凌厉如刀,那些魂儿就都吓得不叫了。已经都在簸箕里了,离垃圾桶只有一步之遥,估计它们也感受到了威胁。不过其实,如果真的要扔垃圾桶的话,我不早就心里空个洞行走江湖了么?
于是我就周期性的写字,周期性的扔垃圾桶,受到刺激偶尔爆发,也不知道跟月圆之夜有没有关系。
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这个周期慢慢的变长又变长,我在月圆之夜也很少变成狼人。偶尔猫挠两下,转瞬也就晴空万里。簸箕里面的魂儿还在那儿,变也没变,偶尔叫一下,我拿出笔来一晃,就都老老实实闭嘴。我已经学会了和我的被硫磺末半镇压的魂片儿们和谐相处。这种关系怎么描述呢?我就像一条老狗看着一份危险的宝藏。这宝藏本来是我的,但我年轻时候镇不住那毒性,只好吐出来,吐出来的时候呕心沥血。吐出来了又得守着,要不然毒虽然没了,宝藏却也就没了。宝藏要真没了,那灵性可也就再没有了。我于是变成只老狗,或者说的好听点,变成看守金羊毛的巨龙。
然后冯唐来了,就像上古的希腊英雄伊阿宋一样,挟着寒光闪闪的宝剑,或者又像伊阿宋身旁的俄尔浦斯,弹起醉人的七弦琴。我于是半梦半醒,我的魂片儿们随着琴声起舞,带着硫磺粉末子从簸箕里旋上来,慢慢地凝聚,仿佛真的成了金羊毛一样,在冯唐妖人一般的目光注视下闪耀。他一曲奏完,簸箕就没了,金羊毛也没了,我的魂魄没散,也没了硫磺末子,只汇集成了个晶亮的水银球,水滴子似的,我从里面瞥见过往的日月星辰。
他袍袖一抖便收了这球。我摸摸胸口却没发现心里的大洞,摸摸兜口发现笔还在,摸摸脉搏似乎还能汩汩地跳,原来我没傻也没呆,原来我心里早已在不经意时生长出新的魂灵。我举目四顾,却是天蓝草绿;我低头沉思,看见镜中我自己的倒影,从老狗巨龙幻化回人形。
我已看不到冯唐。他无声的消失,或者根本没有来过。但我听到的七弦琴是不是他的青春谱成?他是不是就用这样的办法收缴别人的青春?
我看着自己仍是满头青丝,头一次真切地觉得或许自己真的已经老去,而且老去的满心欢喜。
那些有关于青春的纠结终于打开散去。冯唐,你究竟是个收缴青春的妖人,还是圣人啊?
February 24 冯唐,儿女, social mobility冯唐说,他生个女儿若是好看,便留给她家中藏书;若是不好看,就留点钱。生个儿子若是聪明,便留给他手表和古玉,若是不聪明,就留给他小说版权。
可见评价儿女的主要标准是不同的。可见男儿女儿的生财之道也是不同的。漂亮妞儿和聪明小子基本不用担心经济基础问题,所以多给造点上层建筑,让姑娘的经济基础随着头脑的稳固而更加稳固,不至于遭别人骗财骗色;也让小伙子的剩余精力随着品位的提升而分散投资,不至于被自己逼死逼疯。
不漂亮的妞儿和不聪明的小子也有办法。多多供给经济基础就好。推行天之道,取有余而补不足。需要注意的就是,别给他们造上层建筑了。平白给自己和儿女添堵。不聪明的小子糟践了手表和古玉大概会把老爸老妈逼死逼疯,不漂亮的妞儿如果学富五车估计这辈子也没机会被骗财骗色。
所以你看,在最后的效果上,事情仿佛还是发展成了“取不足而补有余”:钟无盐型女子最好别有李清照型才华,刘阿斗型男子最好也别有李太白型癖好。
这就是“人之道”,推行“人之道”没啥social mobility,但是状态容易稳定。
“美丽而智慧 ”的女子,“聪明而有品位”的男子,“不美丽不智慧”的女子,“不聪明没品位”的 男子,都还算不拧巴,都还算容易做,都还算欲求易满,都还算没有攻击性(对人和对己)。
不美丽但绝顶聪明的女子和不聪明但绝顶追求浪漫的男子呢?悲剧,自己拧巴。
美若天仙但奇傻无比的女子和雄才大略但毫无癖好的男子呢?制造悲剧,让别人拧巴。
一般来说,教别人孩子的时候,都要教他们有社会责任感,注意social mobility,注意与天奋斗与地奋斗与人奋斗,还要其乐无穷。
但是面对自己的孩子,有点人味的家长,就都知道平安是福,别瞎折腾,傻乐呵着比啥都强。
冯唐不错,很真诚,净说实话。
December 26 又是一年圣诞时
记不得多久没有过圣诞——西方的节日,北京是没有这个传统的。关于圣诞的想象却始于儿时每晚入睡前的童话故事。卖火柴的小女孩,手中微光里热腾腾的火炉,背着刀叉烤鹅,缀满礼物的圣诞树和慈祥的老祖母。幼年的我只看到这美丽幻象,并不曾体会其中“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的悲愤。所以童话终究只适宜于儿童,不能不肯或不忍讲给成年人听的故事,统统讲给孩子们,反正他们心灵纯真——也不知这究竟是一种脆弱还是坚强。 所以那时我一直期待过一个想象中的圣诞节。暖暖的炉火映着漫天飞雪,圣诞树下,小孩子痴痴等待圣诞老人出现的——温馨而恬静,又充满了异域气息的圣诞。那时大陆还没有像现在这样西化,麦当劳都还没有进驻北京。我幼儿园形影不离的好朋友在上小学前移民美国了。美国在一个5岁孩子的脑海里就是一个要坐飞机飞很久,而且别人说话都听不懂的地方。美不美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的朋友去了那里,我们以后大概再也见不到了。她临走的时候哭得很伤心,我们勾了无数次的手指,保证了再保证,保证我们永远都是对方第一位的好朋友。后来我便陆续收到她的信,其实主要是照片,和简简单单几行字。我们都还不太会写字,歪歪扭扭的,但是每一次都一定要写上,“你永远是我最好的朋友”。 她在美国的第一个圣诞节,我买了贺卡寄过去。因为妈妈告诉我,美国是不庆祝春节的,圣诞节就好象是国内过年,是跟亲人朋友团聚的大日子。她的回信里于是夹了圣诞节的照片,她穿着芭蕾舞鞋和裙子,在钢琴前面,摆着很漂亮的姿势。背景里仿佛有很大的圣诞树。我想起,我们一起学舞蹈和电子琴的时候,她说,将来要跳芭蕾,还要当个钢琴家。——照片里她笑得那样开心。她一定过了一个幸福的圣诞。终于和爸爸团聚在一起,而且,离她的愿望越来越近。 后来的日子就慢慢滑过。我们慢慢的长大,长大到我刚刚开始学习英文,而她也渐渐忘记了很多中文的时候。大概是12岁。我们那时已经3年都没有音讯往来,我只是会怅然的想到,我还是不可避免地失去了儿时的朋友。我心里的罪孽感那么强。我提笔给她写信却无从下笔,不确定她是否还看得懂,也不确定她是否还明白中国的学校生活。我们毕竟都已经不再年幼,要表达的远远不止“你是我最好的朋友”那么简单。最关键的是,可能我们也都明白,这句话现在仅仅只是一个承诺。我仿佛看到我们今后再不见面再无往来,仿佛看到彼此渐渐在各自的记忆中成为模糊的影子。我想我是头一次体会到时间对情感的洗刷,我简直受不了那种不了了之的感觉。让我觉得完全的无奈。只是每次我拿起英文课本的时候,我会想,也许有一天,我会有能力再写一封信给她,也许有一天,我还会再见到她。也许,那么,就让我在圣诞的时候许愿。 我的圣诞愿望很少成真——但是事情总有exception. 这大概是到现在为止老天爷带给我的最大惊喜。突如其来的电话,发生的太快太不真实。7年以后她居然回来这个她早就没有亲戚的地方。7年以后阿!我反映不过来,我语无伦次,眼泪滚下来可我忍不住的笑。我那时候简直太虔诚地感谢老天了。我飞快地找,找我最喜欢的东西作礼物,找我最明艳的衣服一股脑裹在身上,一路狂奔而去。我紧张局促,我不知道该讲些什么,可我顾不得许多,我只是推门而入,然后看到她,她的妈妈,她的弟弟,我对着他们傻笑。她已经是个美国的少女,不出我的所料。她用有点生疏的中文同我交谈,我尝试我刚学一年的英语,有时候我们还需要她妈妈帮忙。我不记得我们到底交谈了些什么。我们都有点怯生生的,又都充满了兴奋。我们结伴去看幼儿园的老师,拍照的时候我发现裙子穿反了,然后她和家人到我家里吃晚饭,再然后,就像她7年前离开国内的前一晚一样,她在我家里留宿。 我那晚没太睡着,我只觉得一切都太神奇,时间仿佛又倒了回去,什么也没有变过。虽然,虽然房子已经换了,人也长成了青春少女的模样,虽然我没有继续舞蹈和乐器,而她的脚趾被芭蕾舞鞋磨得都是老茧,虽然我们没有再勾手指,也没有再说“你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已经太满足,就算仅仅是个承诺而已,我知道她心里仍然坚守着,我想,我也一样。 那次见面之后我的心情恬静了许多。我仿佛感到我们已经有了某种默契。是的,时间空间语言文化,这些让我们不可能再形影不离也不可能再成为贴心知己,我们注定了会有完全不同的生活,也许不再会有交集。但是,孩提时代的承诺,因为当时纯真的心灵而保持着固执的形态——我想我不该因此而怅然。我意识到在这个问题上,形势真的重于内容。 从此我便坦然将她放在心底。每年圣诞的时候,想到我有个好友在大洋彼岸,会对这个西方的节日多生出一点情感。时光于是像飞一样,我的生活于是也像飞。我终于也到了那个“抢走”我最好朋友的国家,看到了炉火飞雪和圣诞树,只是,我很少投入地庆祝——一个离家在外的人仿佛不需要什么节日来衬托忧伤。但是,真奇怪,我的圣诞愿望又成真了一次。上大学的时候我们又一次见面,在圣诞前夕,坐在哥伦比亚大学对面的中餐馆里,望着窗外有点发灰的雪。她已经非常美丽成熟,在西北大学攻读新闻专业;她还在弹钢琴,还在跳芭蕾,她还像小时候一样执着,拥有美丽的梦想,要做个演员或者出镜记者。她又一次同我说起,当初在幼儿园,她怎么样同我认识——就像13岁那年她同我提起的一样。我又一次同她说起,我们怎么样闹了唯一的一次别扭,时间长达一个午休.......这些话题不知道重复了多少遍,我们明白, 只有说起这些我们才能会心一笑。所以, 我们真的都会心一笑。我们对对方说,你还像小时候一样。然后,就用美国人的方式,拥抱作别,微笑着,祝对方好运。 *********************************************************************************************************************** 那么,这算是一个圣诞童话么?那么,这算是一个happy ending么?........ 这好像是一篇流水帐,可我写着这些的时候,仿佛觉得在四下无人的办公室里也不孤寂了一样。——我知道今天她也在庆祝,在阳光灿烂的奥斯丁,和她新婚燕尔的丈夫,她的facebook上贴着她作为女记者出境的照片。嘿,所以,让我现在给她留给言,问候一下我久违的,我最好的朋友。
December 15 闲记余自幼好读红楼。先喜其气派繁华,美眷如花;后爱其趣味层出,曲艳诗雅。及至长大离家,略识人情,更觉其中好处。看大观万象,一应俱全;人物世态,浓淡参差。愈感叹曹公阅世之通透深刻,笔力之出神入化,几世应不得出此一人;然其命途坎坷,晚年潦倒,身已长逝而遗作未完。每思及此,必感慨唏嘘“自古文章憎命达”。然若无曹公红尘历劫,忍痛和泪以作此书,吾等后人将何处觅得此生香文字,百态人物,练达世情?余每读红楼,必思曹公;每思曹公,必觉其真豁达人,真勇敢者也!
唯真勇者敢于写实。书中春花秋月,景不常在;画栋雕梁,一夕巢倾;更将一干风流灵秀人物逐一判归薄命;诸芳散尽,诸色归空。素闻书中事并非空穴来风,或间以曹公家事,也未可知——若果有如此血泪之事,今昔之比,思之应已觉凄惶哀痛,况曹公“披阅十载,增删五次”乎?古代通俗小说,每有刻意塑造佳境之流,以为逃避苦痛,迎合世人;虽为吾等俗人所喜闻乐见,终归流于轻浮虚伪,无可传世。间或能有写实笔法,亦多见满纸忿忿不平之色,郁郁寡欢之言;笔端露骨,失于小器。试想曹公,岂非有大不平,大忿怨之人?然可曾见其酸言冷语,口诛笔伐?余窃以为,不酸不冷,未诛未伐;皆娓娓道来,如言他人之事,如入无我之境。非此等人不足以称有大胸襟;非有此等“无我之境”不足以称真豁达人;非真豁达人,不足以用幻笔而写实情矣! December 14 晴雯晴雯
晴雯这个丫头,是红楼一众丫鬟里面的一朵奇葩。能被贾母看好特别放在宝玉怡红院里,晴雯的模样出挑以及活计爽利,在大观园的年轻女仆中大概要算头挑人才。而她舒展真实的人性愈发衬托出了她的与众不同。这些年晴雯一直因此被称赞不少,夸她的大抵都要说一说她“撕扇”“补裘”的事迹,是如何的率性单纯,如何的深情动人。
我的确是同意这些说法的。但这美丽敏锐的,刁蛮泼辣的小婢女,却不仅仅是一道风景。她更加是一个隐喻——在这深宅大院里,真实的性情总需要合仪守礼的外衣来荫蔽,否则便经不住骄阳的炙烤。晴雯用自己的凋零诘问着关于美的定义,究竟该以何为美?以妖娆,亦或以沉稳?以俊才,亦或以贤德?以真挚,亦或以和谐?以刚直,亦或以委婉?以任情任性,亦或以中规中矩?以宁折不弯,亦或以能屈能伸?
晴雯确是鲜明女子——无论外貌,才华或是性情。单单看她个人,总觉得是真纯可爱,娇俏动人。可若是联系她的身份职责,再看看她和外界众人的关系,就能体会到她的率性风流并非吉事。晴雯正式上场的“处女秀”在“金玉相会,黛玉含酸”的第八回里,恰在宝钗头一次自宝玉眼中正式出场之后——这一出场便是许多绝妙笔墨。
话说宝玉那日刚刚去梨香园探了宝钗,见了传说中的金锁,引得黛玉心中醋意大发。他回至自己的卧室:
只见笔墨在案,晴雯先接出来,笑说道:"好,好,要我研了那些墨,早起高兴,只写了三个字,丢下笔就走了,哄的我们等了一日.快来与我写完这些墨才罢!"宝玉忽然想起早起的事来,因笑道:"我写的那三个字在那里呢?"晴雯笑道:"这个人可醉了.你头里过那府里去,嘱咐贴在这门斗上,这会子又这么问.我生怕别人贴坏了,我亲自爬高上梯的贴上,这会子还冻的手僵冷的呢."宝玉听了,笑道:"我忘了。你的手冷,我替你渥着。"说着便伸手携了晴雯的手,同仰首看门斗上新书的三个字。
对比袭人与宝玉“同试云雨情”的“处女秀”而言,晴雯的这一出场可谓艳而不淫。她未必是悉心照料宝玉起居的体己人,未必日日为宝玉的品行前程忧虑打算;却乐于为了宝玉的一时兴起奉笔磨墨,攀高上梯。将宝玉的手书贴在门斗上,这本是件无足轻重的情趣小事,晴雯却显然极为用心,乐此不疲——我猜想,倘使换作袭人,她也一定会遵命小心地贴好,但袭人若如此,必是出于性格中的认真严谨;而晴雯如此,则大抵因为她本性上就是个聪颖有趣,活跃爱美的人——联想到她的后来种种,才体会到这初登舞台的“帖字”一幕,果真是为她量体裁衣。这短暂一幕以宝玉与她携手同望向门上匾额作结,仿佛是由人物近景特写一下子拉出了一个远景长镜头一般,其情洽洽,其乐融融,尤是两小无猜,爽心可人的一幅剪影。虽曹公对晴雯相貌尚未着一字,却仿佛一个娇俏伶俐,喜好撒娇逞强的小姑娘已在眼前了。
这一刻美景曹公断然要让宝玉和晴雯略略地享受一下。下起一段方让黛玉过来说笑两句,只怕也是为将这静态一幕重又带动起来。晴雯的特写完了,戏却尤未完。紧接着便顺着晴雯那一努嘴的方向,看到了“和衣佯睡”的袭人。而后因着一个李嬷嬷,宝玉大闹绛云轩,一时好不混乱——其实这又何尝是着意要写宝玉和李嬷嬷?曹公之意,已然是悄悄地拉开晴雯袭人二婢对手戏的序幕了。
话说这个李嬷嬷,总是充当埋地雷的人。一会儿拿了给晴雯的豆腐皮包子,一会儿喝了宝玉的枫露茶,一会儿又吃了给袭人的酥酪(第十九回)。我们且看看晴雯如何回宝玉的疑问。
晴雯道:“快别提。一送了来,我知道是我的,偏我才吃了饭,就放在那里。后来李奶奶来了看见,说:‘宝玉未必吃了,拿了给我孙子吃去罢。’他就叫人拿了家去了。”
一看便知,晴雯是个直话直说,胸无城府的人。宝玉一问,三下五除二,便把来龙去脉干脆利索地交待了,而且说得有声有色。她这一句话原也不妨,只是如果我们看看接下来宝玉是如何发了火摔了茶杯,袭人是如何制止了宝玉的胡闹,再对照对照第十九回里袭人是如何哄着宝玉丢开酥酪一事,便该明白,晴雯处事,远远不及袭人考虑周到,也远远不及袭人善于化解矛盾——只在这一件小事上,晴雯便充当了点炮手,而袭人却能充当消防队员。复观后文,晴雯为何在大观园里处处树敌,最后“寿夭多因毁谤生”;而袭人却能颇得好评,地位日益巩固——个中因果,原是在这一幕里就暗暗地透露了几分。
倘使这第八回里的二婢对比尚是暗写,只不过是让二人不同脾气秉性初露端倪。那么到了第三十一回里,晴雯袭人那一场正面冲突,可就将二人的个性不同淋漓尽致地展现了出来。
这第三十回前后正是宝玉的情感由混沌一片渐渐向明朗清晰分层过渡的时候。一时之间热闹非凡,好几位姑娘都和他略略纠葛了一下。刚刚和黛玉怄了场大气,被宝钗说了个没趣,调戏金钏未遂,一脚误伤袭人,宝玉那段日子正可谓“倒霉赶在一块儿”,遇着个粗线条,不小心的晴雯,失手跌折了扇子股,便随口教训了一句,“蠢才,蠢才!将来怎么样?明日你自己当家立事,难道也是这么顾前不顾后的?”这么一句话,由主人来教育奴婢,在当时的社会再也正常不过。更何况宝玉话中虽有责备,但也透出关切之意。谁知道晴雯姑娘竟是个教训不得的奴婢。便是一句话,也要针锋相对地顶嘴。
晴雯冷笑道:“二爷近来气大的很,行动就给脸子瞧。前儿连袭人都打了,今儿又来寻我们的不是。要踢要打凭爷去。就是跌了扇子,也是平常的事。先时连那么样的玻璃缸、玛瑙碗不知弄坏了多少,也没见个大气儿,这会子一把扇子就这么着了。何苦来!要嫌我们就打发我们,再挑好的使。好离好散的,倒不好?”
宝玉只说了一句,倒招来她这长篇大论,姑娘脾气之大,真令人震惊不已。单看这几句话,已然说得处处不妥。一来袭人挨打一事,已经让宝玉和袭人一个后悔,一个灰心。晴雯重又提起,虽然心态上是要仗义执言,为袭人打抱不平,效果上却是先刺了宝玉心窝,后戳了袭人痛处,无一处讨好。二来她犯错在先,虽然事小,终究无理。谁知她反说起先时弄坏了许多贵重之物也未受罚云云,强词夺理不算,还顺便说出自己一贯行事马虎,暴露出破绽。三来她身为奴婢,竟然轻率地用自己的身家饭碗赌气,要挟宝玉说请他“开除”自己。这晴雯,果真头脑一热,什么不合情理的话都能说出来,正是袭人所谓的“糊涂人”——用今天的话说,便是撒泼犯混,怪不得把宝玉气得浑身乱战了。
此时袭人若不出来劝架,也就辜负了她一贯的“消防员”形象。本是一番好意,只可惜情急之下,话说得有点不合宜——“一时我不到,就有事故儿。”坦率地讲,我猜袭人这话基本属实,只不过听起来自以为是了一点,倒也无伤大雅。无奈晴雯这姑娘天生是个挑刺儿的,不知道趁着袭人劝架的大好时机下了台阶,反而搞得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二话不说,便叨住了袭人的痛处,全然忘了自己刚还为她抱不平呢:"姐姐既会说,就该早来,也省了爷生气。自古以来,就是你一个人伏侍爷的,我们原没伏侍过。因为你伏侍的好,昨日才挨窝心脚;我们不会伏侍的,到明儿还不知是个什么罪呢!"
果真晴雯反应快,一句话说得飞刀一样,好不刺人。袭人想必此时已经怒火攻心,然而她不愧身处“怡红院一秘”之重要地位,最是个识大体顾大局的,竟能忍气吞声,跟晴雯道起歉来:“好妹妹,你出去逛逛,原是我们的不是。”
想来细心谨慎如袭人,也难免有个乱中出错的时候。一个“我们”,又把话说得逾矩造次了。按常理讲,这样的“口误”尤其不该深究,因为越是“口误”,越是对方平日里要百般遮掩的事;晴雯若是精明人,即便听见了,也一定得装傻充愣,糊弄过去才能了事。她可倒好,做事不细心,听音儿倒很细,一字一句地把袭人说得没处躲也没处藏。曹公这里可没用暗笔,他明明白白地写着,晴雯
“不觉又添了酸意,冷笑几声,道:‘我倒不知道你们是谁,别教我替你们害臊了!便是你们鬼鬼祟祟干的那事儿,也瞒不过我去,那里就称起‘我们’来了。明公正道,连个姑娘还没挣上去呢,也不过和我似的,那里就称上‘我们’了!’”。
这一“酸”一“冷”,一段“夹枪带棒”,全然改变了进攻方向的露骨言语,完全暴露了晴雯内心的秘密——她显然是嫉妒起来,在吃袭人的醋了。一面嘲笑袭人宝玉鬼鬼祟祟,一面又重申:光明正大地讲,你袭人同我晴雯地位都一样罢了。由此可见,晴雯大概素来认为自己同袭人不相上下,后来发现了宝玉和袭人的私情,心中已然着实不乐,所以这一次才叫“又添”酸意。至于晴雯何时也在宝玉身上动了心思,这便不得而知。回看前文,大概在她嘲讽宝玉为麝月篦头那一次(第二十回),就已经动了心,恐怕那次也是指桑骂槐罢了。
一场大吵,曹公总算遂了心愿,向大家表明了“宝钗刚吃过醋,晴雯也在吃醋”这一重要事实。宝玉感情漩涡的“内环”本就有黛玉和袭人二位,现在又把宝钗和晴雯也正式列入了“外围”,可见宝玉与诸位姑娘的情感纠葛已经到了矛盾的展开阶段。曹公目的达到,这场架却还没收住。宝玉被晴雯一番话逼急,气得真要撵她出去时,少不得又是袭人,不计前嫌地替晴雯下了一跪,方才不至于闹得天翻地覆。而此时的晴雯却没了先前的硬气,还十分不理解地哭道“我多早晚闹着要去了?”,并且誓死不出怡红院的门。这一场交锋着实好文!袭人一跪跪出了风度,晴雯一哭哭出了性情。二人均是本色出场,本性相见,袭人若是煽风点火断然不是贤袭人姿态,晴雯若非牙尖嘴利定然失了勇晴雯风采。
看到此处本以为此回意兴已尽,不料曹公重又添许多奇文。宝玉转天心平气顺,为哄得晴雯开开心心,竟说出了一大番奇谈怪论:
宝玉笑道:“你爱打就打,这些东西原不过是借人所用,你爱这样,我爱那样,各自性情不同。比如那扇子原是扇的,你要撕着玩也可以使得,只是不可生气时拿他出气。就如杯盘,原是盛东西的,你喜听那一声响,就故意的碎了也可以使得,只是别在生气时拿他出气。这就是爱物了。”
所以说,只有宝玉这样特立独行的主人,才能容得晴雯这样特立独行的婢女。宝玉这一通理论,显然说明了他是个不拘泥于日常法则的人。晴雯倒也真不辜负宝玉的“青眼相加”,毫不犹豫地接过扇子顺手就撕成几半子了。奴婢撕扇,主人叫好,不但抢了麝月手里的扇子撕,还愈发地叫搬来扇子匣撕个痛快。一主一仆的笑声响彻院落,好不爽快恣意!最后,晴雯笑着,倚在床上说道:“我也乏了,明儿再撕罢。”宝玉笑道:“古人云:‘千金难买一笑。’几把扇子能值几何!”这两句结语尤其令人瞠目结舌——一时之间,不知何人为仆了!想晴雯一介婢女,出身困苦,几时养出这等小姐身段?再看宝玉后面这句,方明白不少——原来这种气派风情,自是需要“心比天高”,但也绝少不了一位懂得怜香惜玉的怡红公子啊!
女人的娇贵气是养出来的。不仅需要自己珍惜,同样也要别人捧场。晴雯倒是明白这些,时时娇嗔任性,果真妖娆风流,煞是率性,煞是好看。可惜她只在乎养自己的娇贵气,却并不在乎养养自己的人缘和福气。我时常琢磨,不知道“不合时宜”与“不知身份”这两件事情,算不算是有美感。人生于世,本当立足于社会,准确将自己定位,并且做好份内之事。用宝钗的话讲,叫“随份从时”;用时下的话说,便叫“和谐社会”。晴雯这个人,在当时的社会,当时的大观园,恐怕得算一个不和谐音符。用今人的眼光看,她就要算一位“愤青”,虽然真诚,却时刻充满着破坏性多于建设性的评论和意见,损人亦不利己。
看她才貌出众,心地坦荡,风光霁月,明媚照人;又有贾母青睐,着意将她放在宝玉房中。尤是如此,仍能落得“抱屈夭风流”的结局,便不能不让人感叹“性格决定命运”,也不能不让人感叹“枪打出头鸟”。晴雯的夭折,常常被读者归因于袭人诽谤。而读罢第三十一回又看后文,我深不以为然。这撕扇的笑声大概是晴雯最最舒心的一次放纵,也是她命运走入低潮之前的最后一抹亮彩。——待到她日后带病勇补雀金裘的时候,虽是华彩壮美,终归已经有了些“回光返照”般的凄然,不若这撕扇的晴雯,恣意,爽快,犀利。可叹晴雯,并非不会“补裘”,只可惜“撕扇”太多。倘使她平时撕得略少些,补得略多些,大概也不会沦落到如此令人心酸的悲剧结局。
December 09 栽培我常以为,父母并不太栽培我。不曾像其他人的父母一样要求过我,不曾希望我成为什么,也不曾逼我学习些什么。很多时候我想,倘使他们当时严厉些,那么我现在应当不至于如此。
可是阿,可是。可是我知道他们如何想。哎!我一时间竟不知什么是福阿。
我总是觉得奇怪,似乎我没有遗传到一星半点。既不像父,也不像母。后来我明白,原来不是因为遗传。原来是因为时代和成长环境。
哎,我知道他们如何想。我也知道,大概他们,也未全想到。谁能全想到呢?
所以说啊,栽培太难。
December 01 躺在古堡前的草坪上躺在古堡前的草坪上是件开心闲适的事儿。
天蓝,草绿,阳光又暖又亮。古堡青灰色,很有风度地坐在那儿,海面翻着白浪。Ying像旧电影里美丽的意大利女主人公。我像一只大号的狮子猫。
——一切都是应该有的样子!
我觉得这种美丽很迷幻。迷幻得几近不真实。
上一次有这种感觉是在什么时候啊?1,2,3,4,5......6年前。我掰着手指默数。Ying黑裙子上的桃红色缎带闪闪发亮。我闭起眼睛。
这样的情境我总以为是童话里的。可是仔细一想,却并没有什么值得不真实。它们正都心安理得地存在和发生着——也许天天都这样心安理得。
我仿佛有点失落。
但是忽然我想,大概平时Ying会穿牛仔裤或是西服套装吧?而我平时也仅会像一只小号的狮子。于是我又开心起来了。
不管怎么说,躺在古堡前的草坪上是件开心闲适的事儿。
——因为一切都是应该有的样子!
可我为什么叹了口气呢? November 29 李义山那天在波多黎各大锅问起我最喜欢的诗人。我琢磨了一回,似没有绝对钟爱的,便胡乱说了个杜牧。大锅又说他最爱李义山。我对义山诗倒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感觉。不是说写的不好不美——我思衬着,他的诗词像什么呢? 我觉得像七彩琉璃,但须是那种磨砂过的。
然而仿佛我心理上就排斥苦哈哈的诗词,特别是不喜欢一个大男人写的,苦哈哈的诗词 (因而我尤其讨厌陆游)。每次一读李义山,便觉得他眉头间都笼着一团湿云,那欲说还休云里雾里的样儿,那氤氲的哀愁......想想便是一身鸡皮疙瘩。哎,自恋什么,自苦什么呢!竟这样儿的女人情调!
我知道我犯了一个错误。我似乎是不该根据作者性别来判断作品的。想来如果义山是个姑娘,我估计便喜欢得多了。
大锅说我是个大女子主义者。我说不对,我其实是个大男子主义者。 November 28 草稿 课堂日记先搁着,明儿再说。。。
今天的课上先由纬龄来就萧红做期中报告。她的报告概括地介绍了萧红的一生:她缺乏亲情关爱的童年少年,颠沛流离屡遭抛弃的青春时代,她与萧军短暂而激烈的爱情生活,以及这些经历在她文学作品中的反映。
萧红这一生是部令人不忍卒读的小说。她一生的悲苦,便是那封建而动荡年代的写照。萧红这一生只有年轻时——她尚等不及年老便凋谢了。她也成名极早,主要著作皆发表于30岁之前。然而年轻而文采风流的萧红并未有任何少年得志的欣喜。无论感情或是生活,都捉襟见肘,随着时代悲怆的洪潮起伏跌宕。她对感情寻寻觅觅,却常常遇人不淑:陆振舜,王恩甲,还有最后的端木蕻良,他们不是小人便是懦夫,在关键的时刻便弃她而去。唯有萧军,是她最困难无助时伸出的双手和敞开的胸怀,是她如漫漫长夜的生活中那一点火光。无疑地,他们曾度过虽拮据却也甜蜜的日子,萧红在他们共同生活的时候写出了她的代表作《生死场》。可是她终究是个缺乏安全感的女子,敏感柔弱,却又固执地自尊。她寻觅着了便要依附,依附了却又不甘。何况萧军是个豪迈粗犷的东北大汉,大男子主义的习气极重。萧红虽然爱慕他的男子气概,却忍受不了他的冷落粗暴,终究选择分手。
在萧红的文字里便时时处处流露着孤寂落寞,和一种对于个人价值的不确信。她总是觉得苦痛——当然她也确有理由觉得苦痛。她总是将人同动物比喻,就仿佛人类并不是人类一样——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倒是一种真实有力——人不就是这么如同牲畜禽鸟昆虫一般地挣扎在乱世么,人在很多种情况下不就是理所当然地体现着动物性的一面么?萧红敏锐地捕捉起这些,只平静坦率地描述着,有抒情感慨,但并不多加评论。
她的文字虽然朴拙粗粝却并不简单幼稚,虽然充斥苦痛却并不阴冷刻薄。她不同于爱玲的地方,便是她终归还是热血积极的,虽然恨着,却更加爱着这世间。她拼了命地也要参与世间事,不像爱玲一般冷眼旁观。爱玲的文字,让人看到满满篇篇的智慧犀利,一页又一页的脑细胞。而她开口见心的文字,活脱脱地现出了一个不断挣扎,却一如既往热爱生活的灵魂,永不甘心地奋斗下去,愈挫愈奋。
萧红终于还是在战火中潦倒地结束了她多舛的人生。临终之际,她留下绝笔:“平生尽遭白眼冷遇……身先死,不甘,不甘。” 这永不低头的人!一生几乎没有一天舒心日子。便是如此,她仍然顽强地要活着,要抒发,要写作,不肯屈就于命运的淫威。
正所谓 “文章憎命达”。萧红和爱玲,同为大户出身,同为少年不幸,同为情路艰难,同为下场惨淡。她们的文字同样敏锐细腻,同样流淌着深刻的孤独。爱玲的文字似并没有那么多痛,却一丝一丝地冷入骨髓 ;而萧红的文字读来虽然痛彻,却仍是鲜活生猛,似一只跳动的兔子。萧红她明白这世情冷酷,于是她竭力地爱恨,宽恕,呼号,似要给这无所谓的老天一点颜色——尽管她知道,每一次挣扎正是在给自己一点颜色;爱玲她也明白这世情冷酷,于是她倔强地对着这世情,兀自也冷酷,只轻动手指,将这些世情一条一条,剥下来给世人看——可谁又知道,她每一次剥下来的,是否也连带着自己的心呢?
所以,我总是在想,这样两个人,说不清楚哪一个更智勇;说不清楚哪一个对自己更慈悲,也说不清楚哪一个对世人更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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